各位粉丝:
今年3月,我们给大家推送了怀柔区将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实施住房“以旧换新”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怀柔区将通过国有企业成立平台公司收购二手房,打通一二手房市场联动链条,帮助居民实现住房置换改善的需求。
【京房字】从怀柔区住建委了解到,近日,怀柔区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正式启动,有效期1年。市民可将自己的住房交由区属国企收购。二手住房的收购款将转至新购的商品房开发企业,作为一部分新房购房款,在购房者补足新房的剩余尾款后,完成“以旧换新”。
而国企收购的二手住房,后续将作为保租房使用。
什么样的二手住房符合条件?
1.参与本次试点活动的二手住房性质应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附带的储藏室及车位),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之日起至今不超过30年(1995年1月1日后竣工);
2.二手住房坐落区域为龙山街道、泉河街道及怀柔镇;
3.二手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4.二手住房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5.二手住房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应承诺在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解除;
6.二手住房若存在租赁关系,“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应承诺在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7.“以旧换新”意向群众,购买怀柔区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不得低于出售给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的二手住房价格。
8.“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应承诺在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将二手住房内所有人员户口迁出。
9.试点阶段“以旧换新”意向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许可备案证明。
(2)新购商品房位于怀柔区范围内。
“以旧换新”服务流程
1.房源筹集
(1)“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或到“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线下接待点咨询相关政策。
(2)“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可登录“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微信小程序或到“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线下接待点,登记二手住房房源等相关信息。
2.房源复核
怀胜智慧城市公司初步筛选出符合收购条件的二手住房,电话预约相关房源业主进行实地踏勘,并协助意向群众进行新房购房资格初审。
3.签署意向书
二手住房经复核完毕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电话预约“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双方签订《房屋收购意向协议书》。
4.价格评估
评估前,由“以旧换新”意向群众从评估公司库中随机选取三家评估公司,结合房龄、面积、装修、区位等因素评估二手住房价值,出具报告,除去最高和最低评估报价,保留中间评估报价作为最终收购评估价。
5.意向选房
接受评估价格的“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可通过本次“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新购怀柔区商品房,与新购商品房开发企业签订《保价协议》及《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并缴纳认购资金;洽谈不成功或超过5个工作日考虑期(自洽谈之日起)的,则“以旧换新”收(换)购工作流程终止,“以旧换新”意向群众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解除《房屋收购意向协议书》。
6.二手住房交易
“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和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完成办理二手住房的物业交割,结清水、电、气、暖、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核实户口迁出情况(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前须将户口迁出),完成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和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
7.房款支付
完成二手住房过户的同时,怀胜智慧城市公司通过专用资金监管账户或其他方式将二手住房收购款发放至“以旧换新”意向群众,待意向群众和新购商品房开发企业签订《北京市新建商品房预/现售买卖合同》后,再由怀胜智慧城市公司将上述收购款转至新购商品房开发企业。
保 障 措 施
1.优先锁定新房源。“以旧换新”意向群众首先与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签订《房屋收购意向协议书》,开展评估收购工作,意向群众、怀胜智慧城市公司、开发企业达成以旧换新置换意向后,意向群众缴纳新房认购金并与新房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后,可优先锁定新房房源。
2.新房保价有承诺。参加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的意向群众,可以与新购商品房开发企业签订《保价协议》,享受“以旧换新”优惠活动,新购商品房开发企业保证一年内所购同楼栋、同楼层、同户型、同品质的房屋网签价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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